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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7-23 10:00 宅~有何不可
英國商人在中英各有一個妻子在廣州被訴重婚

英國商人在中英兩地擁兩妻六孩 英籍妻子來華報案後心軟欲撤訴被拒 廣州“妻子”也成被告
  他在英國有一個老婆,四個孩子;他在中國也有一個“老婆”,兩個孩子。穿梭於英國和中國的兩個傢庭中,他可謂盡享齊人之福。但無論中國還是英國,都實行一夫一妻制。在中國做生意的英國籍男子約翰(化名)和他的中國“老婆”李敏(化名)近日被廣州市越秀區檢察院指控犯重婚罪。據悉,這是廣州首宗外國人在穗重婚案件。
  據悉,約翰的這單案件最終暴露,是因為他在英國的妻子祖伊(化名)向公安機關報案,後又向法院自訴受重婚罪侵害。今年7月,此案正式由廣州市越秀區檢察院向越秀區法院提起公訴。
  文/記者練情情
  “穗妻”早知英漢有傢室
  約翰和祖伊1991年8月24日在英國登記結婚。兩人結婚20多年,陸續生下4個兒女,其中還有一對雙胞胎,最大的女兒已經工作。期間,祖伊為瞭照顧傢庭,辭去工作,成為全職主婦。
  2012年3月,祖伊來到中國,向越秀區公安局黃花崗派出所報案。在報案材料中,她詳述瞭發現約翰涉嫌重婚的過程。她說,2005年9月15日,約翰到廣州籌辦貨運代理生意,此時他在中國並不認識任何人。約翰告訴她,一天他在尋找合適的辦公場所時,在路上認識瞭一個叫李敏的中國女人,她當時是給在廣州從事採購、貿易生意的非洲人當中介或導遊的。他們討論瞭一番如何在中國做貨運代理生意。2005年11月末,約翰回到英國,告訴她一切都辦妥瞭,因為李敏將為他工作並打點一切。
  2005年12月,祖伊帶著大女兒來到廣州,去看約翰租下的倉庫,並見到瞭李敏。祖伊說,她跟李敏交談過,她明確知道自己跟約翰已經結婚並且還有4個孩子。
  2006年10月,祖伊從丈夫的郵件、聊天記錄和照片檔案夾中發現,丈夫和李敏關係親密,郵件中以“老公”、“老婆”相稱,照片中有他們兩個人的結婚照和親密照,且此時李敏已經懷孕。祖伊將這些“證據”保留下來。
  祖伊說,約翰在網上聊天時承認和李敏生瞭兩個孩子,有聊天記錄作為證據。就連約翰的姐姐也知道瞭這件事情,因為他們一起去過非洲度假。祖伊的三個孩子在假期也曾跟隨約翰在廣州居住過一段時間。按照孩子們的描述,約翰、李敏和他倆生育的兩個孩子像一傢人一樣生活。
  有一次,祖伊打電話到約翰的公司,剛好是李敏接聽。祖伊說,李敏居然在電話中公然對她說約翰是她老公。另外,李敏還給祖伊發短信說:“約翰不會再給你錢和性,如果你再來打擾他,他會把你趕出傢門。”
  約翰李敏涉嫌犯重婚罪
  自從2006年發現瞭約翰和李敏的關係後,祖伊一直試圖輓回丈夫。但一提李敏,兩人就爆發爭吵。這樣的關係無法再持續下去瞭。2011年8月,祖伊通過網絡找到瞭廣州辦理涉外案件的廣東經綸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歷,尋求法律幫助。
  雖然手上已有一定的證據,但祖伊並不確定約翰和李敏在中國有沒有辦理結婚登記,從她自己的角度觀察,兩人對外是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而要指控李敏犯重婚罪的前提是,李敏明確知道約翰是已婚人士。於是,祖伊決定先向中國警方報案,希望由公安機關來調查此事。在公安介入調查,有一定結果後,祖伊又向廣州中院提起瞭自訴。由於這是廣州的首宗涉外重婚案件,因管轄權等問題,此案偵辦的時間較長,最後案件轉到越秀區檢察院,由檢察機關提起公訴。
  據越秀區檢察院指控,被告人約翰1991年在英國與被害人祖伊註冊結婚且至今未離婚。2005年約翰到廣州市做生意期間,認識被告人李敏併產生感情,李敏亦明知約翰已經註冊結婚且尚未離婚,雙方仍以夫妻名義同居於廣州市越秀區淘金東路。2006年約翰、李敏還曾舉辦婚宴宴請其親朋好友。後兩人生育兩名兒女。
  越秀區檢察院認為,約翰和李敏無視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有配偶而重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其行為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的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應當以重婚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兩被告人犯罪以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罪行,屬於自首,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
  當得知約翰因涉案被關在看守所,祖伊一度心軟,向法院提出撤銷案件。但此時案件已經是公訴案件,必須予以刑事處?,並不是被害人說撤銷就可以撤銷的。
  據瞭解,目前約翰和李敏均被取保候審。案件正在越秀區法院等待排期,擇日審理。
(原標題:英國男中英娶兩妻被訴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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