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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8-19 14:00 宅~有何不可
韓國公務員與中學生發生性關係 稱“因為愛情”

據韓國《朝鮮日報》網站18日報導,隱瞞名字和年齡與女中學生發生性關係的事實被揭露後,自稱是“因為愛情”的公務員被判決緩期。
  據調查,除瞭愛上被害女生之外,這個公務員還與另外的青少年女子發生性關係。
  18日,光州地方法院海南分院刑事單獨崔法官表示,海南郡政府公務員徐某(48歲,6級)涉嫌付錢給女初中生並與其發生性關係(違反兒童·青少年性保護相關法律)被拘留起訴,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期三年執行。崔審判還令徐某聽取40課時的治療性犯罪講義以及做滿120小時社會服務。
  崔審判員表示,“對判斷能力不強的女中學生來表白,引起女學生的誤會,以此來發泄自己的性欲。為瞭能同時與兩名女子發生性關係,他讓女中學生介紹朋友給自己認識,行為惡劣,應該受到嚴懲。”
  審判員稱,“徐某稱女中學生反而更加主動,他完全不懂得反省自己的錯誤,判刑時應該考慮與女學生商量,以及宣判緩刑可以使徐某丟掉公務員一職。
  徐某涉嫌於去年8月至今年1月期間,先後共支付34萬韓元,進行15次性交易而被起訴。據調查,徐某還在某聊天軟件上對A某謊稱自己是38歲的樸某,並見面與其發生性關係。
  在警察的調查下,事情敗露的徐某聲稱自己與A某是“因為愛情”,這引起巨大爭議。據悉,此案件之所以暴露,是因為A某對青少年諮詢中心哭訴,“打算將來與徐某結婚,不料她卻有瞭別的女人”,之後徐某才露出真面目。(實習編譯:周?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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