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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9-19 12:56 sinta
虐傭夫婦重囚 官:殘忍惡毒

變態夫婦以多種「辣招」虐待印傭,經審訊後昨於區域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主審暫委法官斥責擔當主導角色的妻子行為「殘忍、惡毒」,重判她入獄5年半;沒有阻止妻子惡行的丈夫則監禁3年3個月,直言二人所為有損香港作為安全工作地點之聲譽。本報得悉,無獨有偶另一名印傭兩年前亦報稱遭不人道對待及不准穿胸圍,更指控男被告非禮,但男被告最後脫罪。


男被告戴志偉(42歲)及女被告區玉珊(41歲)昨被裁定有意圖使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及襲擊傷人等八宗罪成立,指兩人於2010年10月1日至去年10月間,藉詞不滿事主Kartika(30歲)表現,先後用單車鏈及熨斗等施以毒打,令她身上留有45處新舊傷痕。
暫委法官蘇惠德裁決時不諱言,事主部份供詞誇張失實,例如她供稱在被告一家外遊時缺水缺糧,但五天後僱主回家,她卻有體力做家務,被禁錮時又沒大聲呼救。至於事主聲稱被迫穿上「膠袋衫」,法官認為說法誇大,質疑女被告會否讓事主幾乎全裸地出現丈夫面前。法官直言不明白事主在無任何收入的情況下,一直啞忍被虐達兩年之久。
話雖如此,法官接納法醫所講,事主身上部份傷勢不可能是她自殘造成。而女被告於書面供詞中承認,曾用索帶綑綁事主,而事主雙手手腕亦有橫向的新舊傷痕,故信納事主確曾受襲。辯方雖指事主為追討欠薪而誣告,但法官不接納。
法官最終裁定男被告兩項罪名成立,女被告則六項罪成,兩人同被起訴的非法禁錮罪則不成立。法官判刑時批評兩被告持續以暴力虐待事主,行為嚴重違反誠信,本港眾多家庭聘請外傭,香港亦是熱門的外傭工作地點,直言「二人所為有損香港作為安全工作地點之聲譽」,呼籲僱主應包容外傭在文化和生活上的分歧,不應視傭工為洩憤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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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三子女交社署監管[/b]
任職銷售員的男被告以往有兩項盜竊案底,其擔任醫院助理的妻子則無案底,兩人共育有三名年齡介乎5歲至15歲的子女。兩被告聞判後表現憔悴,辯方表示子女將交由社署監管。社署表示社工會跟進,提供包括兒童照顧等福利服務。
有外傭團體昨日派員在庭外聲援事主,發言人認為被告的所為「甚不人道,屬非常差的個案」,相信案件屬個別事件,香港形象並非如此差劣。


來源:蘋果日報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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