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9-27 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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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眼仔鐳射槍 快相影埋你個樣
警方引入最先進功能的新型手提雷射槍打擊超速駕駛,俗稱「三眼魔」的新雷射槍具有拍攝高清照片及錄影功能,可拍攝超速車輛的車牌和外形,如自動搜證,警方不用設路障截停車輛和即場發告票。新雷射槍還可拍攝司機面貌,有助警方揭穿頂包司機,並可偵測跟車太貼;據悉,警方已試用新雷射槍,證實可確認違例司機身份。
警方發言人證實,剛購置了21部具備數碼攝影功能的雷射槍,每部價值26萬元,協助警員在道路上用作流動偵察車速的執法行動,尚未正式作檢控。警方指新雷射槍已在不同總區交通部試用,效果良好,但發言人拒絕透露新雷射槍各功能的應用範圍,稱為免影響行動成效,不便透露詳情。
新雷射槍香港供應商拔萃工程公司經理劉季孟向本報稱,新雷射槍於美國三年前研製,數十國家包括歐美、東南亞和台灣已購入逾千部,是目前功能最先進的警用測速執法設備。
[b]可置腳架上偵速[/b]
一直協助警方測試雷射槍效能的科技大學物理系教授譚永炎指,警方現有手提雷射槍有上下兩個鏡頭,一個是發射激光,另一是接收反射回來的激光;新手提雷射槍有三個鏡頭,第三個在右側,是拍攝用的鏡頭,可同時拍攝照片及錄影。
他說新舊雷射槍偵速功能基本相同,在三分一秒時間和五十至數百呎距離偵測車速,新雷射槍具備高清拍攝功能,可清楚拍到車牌,事後寄發告票。他說新雷射槍在光線正常環境下,還可拍到司機容貌,至於是否把照片作佐證揭穿頂包司機,則視乎警方執法和應用範圍。
新手提雷射槍又不像舊雷射槍般,執勤警員必須用手拿着雷射槍,再用槍頂的瞄準器瞄準要偵測的車輛,警員可把新手提雷射槍安裝在腳架上自動偵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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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引入的「三眼魔」雷射槍。互聯網
[b]具備反干擾功能[/b]
市面上有些聲稱探測雷射槍激光的儀器,能避過偵測,價錢低至數百元,譚永炎稱這些裝置是利用干擾激光的方法,反偵測到有激光,然後提示司機減速,新手提雷射槍有反干擾功能,市售所謂破解雷射槍裝置應無效。
警方添置新雷射槍,是因應本年初發表的審計署報告,批評警方原有的三種共80多部偵測超速儀器,均有缺陷。如手提雷射槍沒有拍攝功能,要設置路障截停車輛和即場發告票,執法警員須出庭作證;附有攝影機的手提式雷達,每次須動員一支隊伍,並只能維持執法一段時間,成效不高。
第三種是偵察車速攝影機系統,俗稱「白鴿籠」的24小時監察儀器,由雷達和數碼攝影機組成,拍攝時要用閃燈,但為免閃燈影響行車安全,故只能從後拍攝違例車輛,並只攝得車牌,不能顯示司機身份,警方必須向車主發出通知書,要求車主21天內提供違例司機身份,有頂包漏洞,警方難查證。
[b]警近年檢控超速駕駛數字[/b]
2013年(截至8月):163,440個案
2012年:266,250個案
2011年:187,992個案
2010年:216,512個案
2009年:192,268個案
2008年:192,636個案
2007年:216,945個案
資料來源:警務處及審計署報告
來源:蘋果日報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