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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9-27 14:05 sinta
假槍劫鳳姐手機 公僕約警署贖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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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政府化驗所技術員以1,000元與廟街鳳姐一夕風流後,欲討回肉金但被拒,竟然以玩具槍指嚇鳳姐,搶去她300元及手提電話。事後技術員致電鳳姐男友人,要求到油麻地警署附近贖回手機,甚至膽敢坐在報案室等候。涉案技術員昨日在高等法院承認搶劫罪,還柙至下月10日判刑。辯方指出,被告患有躁鬱症,政府醫生亦相信他受病情影響而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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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吳建新


現年44歲的被告吳建新,早年在中大畢業,加入政府化驗所任職技術員,案發前月入4.6萬元。其妻今年39歲,二人膝下猶虛。
被告自2009年患上躁鬱症,一直在公立醫院接受治療。被告曾於同年假扮海關人員,到兩間影碟店「充公」鹹碟;又在屋苑會所內偷雜誌。但因當年主審裁判官認為他或受精神科藥物影響而犯罪,故裁定盜竊等罪名不成立。

索回1,000元肉金被拒
本案發生於2011年11月22日晚上,被告在街上遇見劉姓鳳姐,尾隨她到廟街鳳樓內,出價1,000元與她過夜。鳳姐雖不情願,但仍答應。
翌日清晨被告離去,但同日早上10時,鳳姐在附近街頭遇上被告,被告要求她歸還1,000元。鳳姐拒絕,被告發惡,更打開公事包,展示包內一柄類似手槍物體。此時鳳姐一名女友人走近,被告見狀離開。
當晚7時許,被告上門再提出要求,更用類似手槍物體指向鳳姐,並搶去其手機。鳳姐驚慌下,將身上僅餘的300元交給被告。被告離開,警方隨後接獲舉報。
過了一天,被告根據鳳姐手機的記錄,致電鳳姐男友人,要求他以700元贖回電話,更相約在油麻地警署附近交收。被告在報案室等候對方,稍後在警署外遭埋伏警員拘捕。警方事後在被告家中搜出一柄玩具氣槍。
案件首度提堂時,控方一度指被告冒充警員劫鳳姐,但至案件昨日在高院審理,已沒有冒充公職人員控罪,另一項以威嚇手段促致非法性行為罪,亦獲控方撤銷起訴。被告現只承認一項搶劫罪。


來源:蘋果日報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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