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0-30 15:22
sinta
5歲囝被指有問題 強國女:殺咗班主任
雙程證婦人不滿5歲單非兒子被校方認為學習發展緩慢,兼溝通能力有問題,校方更建議兒子轉校讀特殊班,她於是自9月起多次到幼稚園投訴,前日更在校內大吵大鬧,其間恐嚇兒子班主任說:「我要殺咗你,捅你。」婦人昨認罪後歸咎於「文化差異」而犯事,裁判官則認為內地人未必無禮貌,「大陸文化係咁㗎咩?你咁係defamation(誹謗)。」
被告向艷華(33歲)沒案底,正申請單程證來港,以便照顧80歲港人丈夫及5歲兒子。事發前日下午4時許,被告到兒子位於翠屏邨的幼稚園禮堂外大聲叫喊。楊姓女班主任聽到叫聲後前來,叫被告到幼稚園外傾談,但被告拒絕。被告恐嚇她稱「楊主任,我要殺咗你,捅你」,其後企圖揮拳襲擊楊但不成功,校長亦前來制止。
楊感到人身安全受威脅,被告自9月起已多次到幼稚園投訴,對她造成很大煩擾。警方同日拘捕被告並將她還柙,昨押解她到觀塘裁判法院,控以刑事恐嚇和普通襲擊兩罪。
辯方原欲申請押後案件,跟控方商討能否守行為了事。主任裁判官練錦鴻表明不批准,被告跟着改口認罪。律師求情透露,校方認為全日制課程適合真正有需要的小朋友,但被告夫婦均無業,故兒子只能讀下午校。
[b]不滿要兒子轉校[/b]
此外,該名班主任早前向被告稱其子學習發展緩慢,特別是溝通能力有問題,建議他轉校讀特殊班,但被告希望兒子留在該校。辯方指事發時班主任以無禮態度指被告兒子智商有問題,被告一時衝動犯案,「佢係因文化差異所以咁做」。
練官聞言即稱:「大陸文化係咁㗎咩?你咁係defamation(誹謗)唔係mitigation(求情)。」練官着律師小心用詞。他又謂:「我唔相信內地文化容許咁嘅行為,我只覺得呢啲係你嘅個人表現。大陸咁多人,我相信大部份人都好有禮。」
練官續指,被告是希望兒子能獲得良好教育,「但你自己嘅行為並非好榜樣」,若輕判會對社會發出壞訊息,「令人以為可以咁做,就有機會得到想要嘅嘢」,明言考慮判監,先還柙被告至下月12日,等候背景及精神科報告始判。
案件編號:KTCC56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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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向艷華曾到翠屏邨的幼稚園,稱要殺害兒子的班主任。
來源:蘋果日報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