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2-30 22:00
宅~有何不可
新加坡兒童明年起不能獨自購買寵物
想趁著佳節期間購買寵物的公眾要註意瞭,從後天(1月1日)起,16歲以下兒童將不能獨自到寵物店購買寵物狗、貓和兔子,如果要購買這些寵物,必須在傢長或監護人陪同下前往。
另外,寵物店在售賣寵物給消費者時,買賣雙方都必須填妥一份“售前聲明”,賣方須向買方解釋清楚寵物是一輩子的責任,買方是在仔細考慮後才決定養寵物,而且知道怎麼照顧寵物。買方須寫下身份細節,並聲明賣方已告知自己買的寵物要如何照顧。
農糧獸醫局說,他們是在跟新加坡寵物協會(Pet Enterprises&Traders Association of Singapore,簡稱PETAS)等咨詢後推出新的寵物店執照條例,新條例也是動物福利立法檢討委員會(Animal Welfare Legislation Review Committee)今年3月提出的一系列保障動物福利建議的一部份。
發言人受詢時說,後天生效的新條例暫時隻局限於狗、貓和兔子,在觀察效果後他們會逐步將年齡限制擴大至其它寵物。另外,他們也會對寵物店進行抽查,確保他們填妥並保存“售前聲明”。
發言人說:“這些新條例將能制止兒童在衝動下買寵物,並確保買傢瞭解養寵物的責任。這也能減少之後可能造成的問題如丟棄寵物或照顧不周。”
(聯合早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