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5 04:01
宅~有何不可
泰國憲法法院裁定 選委會有權推遲大選
(曼谷24日綜合電)泰國憲法法院裁定選舉委員會有權推遲下月2日舉行的大選,預料泰國局勢再度變得不明朗。
泰國《民族報》引述法院的聲明指,法官一致裁定選委會有權延遲舉行大選,同時法官以7比1大多數裁定,看守首相英拉及選委會主席,必須商討及要求泰王重新頒令再擇日舉行大選。
看守政府一直堅拒押後大選,希望用選舉來解決當前僵局,並指選委會無權押後大選,於是選委會周三入稟憲法法庭,要求就押後大選、看守政府還是選委會,有權重擇大選日期作裁決,結果選委會獲法庭裁定有權推遲大選,並指此舉並不違憲,推翻看守政府早前的講法。
選委會早前指出下月大選認受性不足,不能?生足夠議席、註定失敗,提議將大選押後至5月4日舉行。根據目前情況,目前選舉隻能選出少於475位議員,少於法定最低開會人數的500人。訂?《光華日報》詢問熱線:04-2634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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