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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5 14:24 grereg759
性侵弱智女強拍裸照 色翁被重判

新科立法院長蘇嘉全99年參選台中市長期間,一名孫姓競選幹部(75歲),涉嫌性侵一名女工讀生,事後威脅此事曝光將同歸於盡、強拍裸照,兩年期間強制性侵90餘次,女子寫下遺書被發現而曝光,台中高分院判處孫男7年6月及6月徒刑,此案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孫嫌結識發文宣的女被害工讀生(弱智特教生),99年9月15日孫騎機車載被害女子到某處查看選舉座談會場地,女工讀生不明原因昏迷、意識不清,孫已經可以當阿公,竟起淫心,載到某賓館乘機性侵一次得逞。

孫嫌陸續要脅要告知女工讀生家長,要讓她失去工作等語,強逼女子同年10月間又在某旅舍強制性交一次得逞。隨後自99年11月起至101年10月26日止,孫嫌以上述言語要脅或散佈裸照要脅(101年4月強拍裸照後),以每月約4次頻率強制性交行為得逞。法官統計強制性交得逞次數為94次。

101年4月孫強迫拍下女子之身體、胸部、下體及二人性交之影像,並作為日後要脅之用。101年5、6月間僅因女子未接電話,騎乘機車搭載女子外出,將20公升裝之汽油桶放置在機車腳踏墊上,恫稱將同歸於盡。上述行為另犯強制及恐嚇等罪。

因該女子深感痛苦而書寫遺書,被孫的同事無意間拾獲(事後被拾獲者撕毀),才輾轉告知女子的母親,並報案處理。[url=http://law.twdetect.org.tw]法律諮詢免費[/url]警方在孫嫌機車置物箱內,扣得裸照及底片,查悉上情。

孫某否認犯行,坦承與該女發生性關係,都經對方同意,裸照也是經同意拍攝的,他辯稱沒說要放汽油同歸於盡。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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