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3-18 12:40
JICKYLE
前 年 九 月 上 環 普 慶 坊 貨 車 司 機 開 倒 車 撞 死 路 過 的 一 對 父 女 慘 劇 , 廿 七 歲 被 告 房 濟 民 事 發 後 承 認 一 項 危 險 駕 駛 引 致 他 人 死 亡 罪 , 及 三 項 使 用 有 缺 陷 車 輛 罪 , 被 判 監 八 個 月 、 停 牌 兩 年 和 罰 款 六 千 元 。 律 政 司 認 為 判 刑 過 輕 , 昨 日 向 高 院 上 訴 庭 提 出 上 訴 。 上 訴 庭 指 死 者 家 屬 雖 值 得 同 情 , 但 判 刑 要 反 映 被 告 應 負 的 刑 責 , 經 考 慮 後 , 決 定 將 被 告 的 停 牌 期 由 兩 年 增 至 四 年 , 而 刑 期 及 罰 款 則 維 持 不 變 , 法 庭 稍 後 下 達 書 面 判 詞 。
男 死 者 林 志 剛 的 胞 姊 有 到 法 庭 旁 聽 , 離 開 時 對 判 決 不 願 置 評 ; 而 被 告 現 時 亦 已 服 刑 完 畢 。
案 件 編 號 : CAAR 6/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