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4-8 09:58
JICKYLE
【 本 報 訊 】 在 護 老 院 居 住 的 八 十 歲 老 翁 , 與 年 長 他 六 年 的 女 院 友 羅 錦 芬 原 本 情同 姊 弟 , 惟 他 聲 稱 因 不 堪 遭 對 方 嘲 笑 他 無 兒 無 女 , 遂 在 半 夜 拿 豉 油 樽 狂 擊 女 院 友 的臉 , 導 致 她 右 眼 眼 球 爆 裂 , 完 全 失 去 視 力 , 被 告 早 前 於 區 域 法 院 承 認 傷 人 罪 , 昨 被判 囚 九 個 月 兩 星 期 。
事 後 曾 自 殺 昨 被 判 監
辯 方 解 釋 事 件 因 事 主 嘲 笑 被 告 無 兒 無 女 引 發, 獲 法 官 接 受 。 法 官 判 刑 指 , 被 告 歐 陽 梧 ( 八 十 歲 ) 所 犯 的 是 嚴 重 傷 人 行 為 , 量 刑起 點 應 是 廿 四 個 月 , 惟 考 慮 他 年 紀 老 邁 , 在 獄 中 服 刑 會 度 日 如 年 , 加 上 女 事 主 已 原諒 被 告 ; 另 外 被 告 於 事 發 後 亦 曾 自 殺 不 遂 , 故 准 大 幅 減 刑 至 以 上 刑 期 。
案 件 編 號 : DCCC 154/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