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4-15 09:56
JICKYLE
【 本 報 訊 】 四 旬 高 級 男 警 涉 嫌 於 三 年 前 開 始 與 年 僅 十 一 歲 的 繼 女 非 法 性 交 , 昨在 觀 塘 法 院 被 控 一 項 猥 褻 侵 犯 、 兩 項 與 十 三 歲 以 下 女 童 非 法 性 交 及 一 項 與 十 六 歲 以下 女 童 非 法 性 交 罪 名 , 暫 毋 須 答 辯 , 案 件 將 轉 介 高 等 法 院 審 理 , 現 先 押 後 至 下 月 廿三 日 在 東 區 法 院 進 行 交 付 審 訊 程 序 , 男 警 需 繼 續 還 押 監 房 看 管 。
報 稱 高 級 警 員 的 被 告 , 被 控 於 二 ○ ○ 五 年 六 月 至 七 月 期 間 , 在 旺 角 梭 椏 道 一 單 位 非 禮 及 與 當 時 只 有 十 一 歲 的 繼 女 非 法 性 交 。
他 另 被 控 於 去 年 一 月 至 七 月 期 間 , 在 九 龍 一 紀 律 部 隊 宿 舍 內 兩 度 與 當 時 十 三 歲 的 繼 女 非 法 性 交 。
案 件 編 號 : KTCC 1713/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