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1-20 01:40
kintinacoon
48歲前高級警員承認兩度與當年只有11歲未成年的繼女發生性行為,今日被判監三年。
被告承認在2005年和2007年兩次與繼女非法性交,受害女童於首次案發時才11歲3個月。
被告解釋,不知道為何犯案,已對事件感到後悔,現時已獲妻女原諒。
法官表示,考慮他認罪,不用事主出庭作供,同時鑑於受害女童心理創傷復原良好,故輕判三年監禁。(記者:黃景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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